格力空调保修期是几年?
格力空调保修10年的服务是其对消费者承诺的一项长期保障计划。具体来说,当消费者购买格力品牌的空调设备后,从购买之日起的10年时间内,如果因为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设备故障或性能问题,格力公司将免费提供维修服务或替换故障部件。
格力空调是十年免费包修的。2021年3月6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宣布对2021年3月1日起销售的家用空调实行“十年免费包修政策”,从更大程度上保障消费者利益。
一搬整机都是6年 格力空调保修不是10年,格力空调家用机整机、压缩机保修六年。商用机整机保修一年压缩机保修三年。
6年。 格力空调保修都是6年。整个格力空调可以保修6个年限,在6年内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请售后人员进行维修的。
格力空调在07年12月30日以前购买的机器是整机保修3年,压缩机保修6年 07年12月31日至09年11月30日期间购买的空调实行整机保修6年。
当然包括主板了。 格力空调保修6年,主板自然也是6年,在6年之后损坏情况下都是可以请售后人员进行维修,但是要承担维修费用。
格力空调保修10年吗
格力空调保修不是10年,格力空调家用机整机、压缩机保修六年。商用机整机保修一年压缩机保修三年。格力空调产品三包政策为:2011年度家用空调(制冷量小于或等于14000W)、除湿机包修政策为整机包修六年。2005年1月1日之日起所购买的家用空调器整机包修六年。
格力空调保修10年是指格力空调在购买后,可以享受10年的保修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保修范围:格力空调的整机、压缩机、电机、电子元件等故障均在保修范围内。2.保修期限:自购买之日起10年内,保修期限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
根据格力官方发布的消息,格力承诺消费者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购买制冷量小于等于14000W(≈5.6件)并在家用场景安装使用的格力家用空调产品,可享受10年免费保修服务。
格力空调的十年保修是整机免费保修十年,漏氟,缺氟之后的注氟是在免费保修的范围之内的。
格力空调保修10年是怎样保修的?
格力空调保修10年是实行全方位保障的。首先需要明确的结论是:保修10年,并非保修期限为10年,而是分为两个期限,即压缩机保修期和全机保修期。
界定时间:自2021年3月1日起购买的以上产品,以有效的购买凭证的日期为准。3.工程机以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包修年限为准。
您好,我们格力空调是全国联保的哦,2021年3月1日前购买的家用空调整机包修为6年,2021年3月1日起购买的(不含天井机)因产品质量问题包修10年哦,售后有保障,正所谓品质好不好,就要看质保哦。
格力空调保修10年的详细内容如下:1.保修范围:格力空调保修涵盖制造缺陷和材料问题。如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问题,格力将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2.保修期限:保修期为购买日期起10年,包括产品的全球保修范围。
格力空调10年保修意思就是对重要部件在十年内进行保修。根据格力官方公布的消息,格力承诺消费者2021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购买制冷量小于或等于14000w(≈5.6匹)、于家庭民用场景安装使用的格力家用空调产品,均可享受十年免费保修服务。
格力变频空调保修是:2015年度起家用空调(制冷量小于或等于14000W)为整机包修六年2005年1月1日之日起所购买的家用空调器整机包修六年。
格力空调保修几年
2008年度家用空调(制冷量小于或等于1400W)、除湿机包修政策为整机包修六年。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购买的家用空调器整机包修六年。2005年1月1日之前所购买的家用空调器的包修政策:按其当年的包修规定执行。
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包修范围,特约服务网点可按本手册有关规定实行收费维修: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格力电器指定的特约服务网点所安装、维修造成损坏的(包括消费者自行安装或拆动维修的);
3、无包修凭证及有效发票或有效购买凭证的;
4、有效凭证、包修凭证不符或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使用环境恶劣造成损坏的;
6、处理品、已超过包修期的产品。
包换政策:
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在包修期内,符合下列条件,而且用户拒绝维修时,可以换机。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换机;
2、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在包修期内,主要性能故障连续维修二次,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换机,并按国家三包规定,重新起算包修期限(仅限更换部分)。
包退政策:
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符合下列条件,而且用户拒绝维修或换机时,可以退机。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0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如压缩机故障、换热器内漏等,可以退机。
2、自售出之日起一年以内,连续二次以上仍无法修好(指主要性能)用户坚持退机的。
扩展资料:国家三包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组)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三包规定的义务:
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修理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生产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 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格力空调
百度百科-三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