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维修基金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购房者在购买商品住房时需与售房单位签订维修基金缴交约定。缴交比例通常为购房款的2%至5.2%,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售房单位代收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住宅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按比例收取,一般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
不同房屋的维修基金都是不同的,如果是商品住宅的话那么这个维修基金就是这个住宅建价的5%至8%;如果是出售公有住宅。
针对商品住宅的业主与非住宅业主,他们需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缴纳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交存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数额应当是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业主为维护住宅及其共用设施承担相应的责任。
收取比例由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对于首期缴纳,多层房屋按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按3%缴纳;房屋出售人则按多层的3%和高层的4%缴纳。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按上述标准缴纳。缴纳维修基金相当于为房屋设施设备维护购买保险,购房者需按规定完善缴纳手续,以避免纠纷。
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每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每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是干什么用的?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文件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每平米房屋销售成本价格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第五条还规定: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比例
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应缴纳多少律师解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应缴纳多少是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一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一平方米。
商品房维修基金交费标准是什么律师解答共有2条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商品住宅业主或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的形式交付的。
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商品房 销售时, 购房 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 房屋维修基金 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法律分析:维修资金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其中,没有电梯的房屋,业主按35元/㎡交存;有电梯的房屋,按65元/㎡交存。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30%,业主要续交,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
法律依据:《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首期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配备共用电梯的商品房、非租赁型保障性住房,按照本市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控制价的8%;
(二)未配备共用电梯的商品房、非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商品房配套建筑,按照本市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控制价的5%。
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控制价,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适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