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消息,近日,江苏证监局公告称,对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卢礼珺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卢礼珺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其配偶李全营账户于2024年1月15日卖出公司股票2.5万股,交易金额293750元;卢礼珺本人账户于2024年2月6日买入公司股票24.78万股,交易金额1999499元。
江苏证监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卢礼珺与李全营账户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卢礼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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